Eliviiia

【弦一郎/永真/狼】虎(3p乱炖)

*狼的第一人称 说是苇名三人组 其实就是3p情感线大乱炖啦XD准确来说是狼-永-弦

*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什么paro但努力试图写了点原作背景 有偏差的就请都当作私设 当然还有脑子里突然闪现过很多很多的文艺但黄色废料(你差不多够了

*看了《热带疾病》后冒出的一些武士与猛虎的想法

 

 

 

 

 

Summary:

 

武士都是孤独的,就像森林里的猛虎。你永远不会自然死亡。

 

 

 

 

 

寺院总是安静的,只在夏天时会有蝉鸣,坐在佛像前打坐时就可以感受到风吹过脸颊的凉意。苇名弦一郎跟我说,他是土生土长的苇名人,最熟悉这座高山之间每条可以穿行的小道,无论是运货的商人、匆匆去往目的地的路人或是沿途的野兽走出来的。我想,他在森林里呼吸声音总是沉着而稳定,无论走了多远,野狼朝他投来寂静的注视,猫头鹰也总是选择视若无睹。

 

据永真说,他曾经还能拿弓箭射下湖畔正要腾飞的野鸭,可在拿起武士刀后就很少那么做了,她曾经认识的他是一头行事暴躁又不懂得收敛的虎,现在他只会静静地将一切情绪都包裹在盔甲之下,在头饰的阴影之中那双眼睛里的波动也不再清晰,你再也不会看见他的狂躁和失控,但总有人会在战斗时领略到他的野心。

 

我跟这位医师并不算自幼熟识,但我们都很喜欢喝酒。她喝酒的时候会咯咯地轻声笑起来,脸颊红红的,虽然喝不了很多,但是只要听闻壶里装着“茶水”,就总会眼前一亮。喝到烂醉的时候,她盯着我看了半天,甚至上手摸了我的脸,确认很久,久到我以为她会就那么温驯地睡进我的怀里,但她只是说:我不记得你的名字了。

 

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名字。我说,与此同时眼前闪过很多细碎的星光,我希望不是酒精让我头晕目眩以至于分不清白昼黑夜,所以我笑了起来:但我不想跟你说话了。

 

我记得你的脸,我记得你脸颊延展到发梢的白色印痕,我记得你眼睛里闪烁着的荧绿色的可怖光芒也记得你悄然离开祠堂时孤独又单薄的背影。她说,我记得有关你的一切,但我只是不记得你叫什么了。

 

她说完后就闭上了眼,也许是困得撑不住了才会就那样滑稽地睡着。我也随之安静下来,目光望向屋外,只见到鱼座高悬在天上,那往往象征着冬天的结束和春天的开始。对于忍者来说,往往是入夜后的听力会更加敏锐,或许是因为剥夺了视觉上的优势。我听见落叶被踩碎的声音,但我没有抬头张望,只是打量着永真。

 

几秒钟之后弦一郎出现在我面前。

 

“你们都喝醉了。”他没什么感情地评价道,而表情也依然冷峻。

 

“如果你想的话,也可以试试。”我朝他露出微笑,“酒很烈,后劲十足,我会怀疑你能否承受得住。”

 

他摇摇头,“不必了。”

 

蜡烛点亮的灯火四下摇曳,飘忽不定。他走到台前,点燃了炉香,樱花的味道差点让我咳嗽起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不太适应这种感觉,自从汲取了樱露的力量后,就有些东西冥冥之中发生了改变。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恶果,但万物一切总会迎来他最终的报应,就像弦一郎和他的巴之雷,就像永真斩鬼魂却无法杀人的剑气,就像龙胤写在我的身体上的印记。我们都要穷尽一生、付出一切才能挽回命运给我们降下的诅咒,而这往往只会沦为悲剧,却不会让我们成为可被称赞的英雄。

 

弦一郎在昏暗的灯火中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他茶褐色的眼睛闪烁着一种奇异而安宁的情绪,我从没在任何人类身上感受过这样的沉静,就好像不会再有什么搅动我们之间的空气,也没有事物会破坏这样的美好。然后他挪开了目光。

 

“你要花吗?我刚在寺院后面摘了一点。”

 

我伸出手去,轻轻地抚摸着永真黑色而柔顺的发丝,直到她轻哼出声,不乐意地抬起手轻轻拨开了我。

 

我说,“以礼相赠的话,我就收下。”

 

面前的男人不为所动,“万物都会标记着属于它们的价格。”

 

“那要看你如何为爱情报价了。”

 

我将永真轻手轻脚地放在一旁的软垫,她双眼微微睁开,有些费力地打量着刚从屋外进来的人,惊讶地说:“弦一郎大人……”

 

弦一郎轻声细语地让她噤声。在两人的注视下,他抬起手,慢条斯理地解开了盔甲上紧绑的长线与每一处搭扣,动作优雅而轻盈。我知道盔甲是他的另一层骨骼,为他抵御一切刀伤与突刺。然后他就那么站在我的面前,露出那大片烧伤的皮肤,从指尖延伸至肩膀,就连锁骨上也有淡淡的影子,有些黑色的伤痕下露出了粉嫩的肉。

 

他正在痊愈,却又在死亡之中,生命的轮回被困在了一个年轻气盛的男人的身体里,雷电将会永恒地灼烧着他,让他在火焰之中不断复活重生。

 

可惜那不是我的情况。在没有斩断不死之前,我不想死。

 

永真费劲地坐起身来,将手指搭在他身上。弦一郎半跪下来,只为了与她平视。他们盯着对方,最后是男人先闭上了眼。永真亲吻了他,他有些生涩地回应着,像是没有舔舐过牛奶的小犬一样,第一下总是怯生生的,似乎奶白色的液体会刺痛它的鼻尖呛到它的喉咙。

 

永真在松开他的时候,我也凑过去,起先只是为了演示如何才能算得上是正确的亲吻,但我怎么也没想明白这又成了双向掠夺。他学得很快,有点太迅速了,无论在什么方面他都是个天资聪颖的好学生。我们在亲吻时抢占彼此的空气,就好像那天我们在天守阁上打得热烈万分,刀光剑影乱闪以至于不可开交,任何试图介入我们的因素都成了在战场里被火药击中的飞鸟,我试图用舌尖翘开他的嘴,他却狠狠抵抗着我,用手拽住衣领几乎要让我也无法呼吸。

 



(后续见凹3)




【苇名弦一郎/梦女向】他需要白挑染

*写一段很短的给男友染发的片段

*一点点的弦狼弦提及 是比较好笑的小剧场(

 

 

 

 

 

 

苇名弦一郎最初说自己想要那种挑染的时候,我还以为我听错了。

 

这年头的男人看起来玩得很花的样子,我说你又不是杰森·陶德,为什么想把右边一撮头发染成白色的?他想了又想,然后才说了实话:我很喜欢一个乐队的贝斯手就是那样的。

 

我知道他在说狼,不过我没拆穿,因为他俩在私下场合很不对付,之前还有一次酒吧斗殴也是因为弦一郎走到狼的乐队经纪人九郎面前,然后问“请问我可以为你干活吗?”被旁边的狼当作来挖墙角的闹事的人,撂下酒杯就一拳打了过来。

 

狼是很护主的狗,弦一郎是没有主人的狗,而狗一般都仗人势,所以弦一郎输在了起跑线上,后面再也没到我面前说过自己想弹贝斯了,我想那件事情应该给他留下了一点小小的心灵创伤。

 

他看起来有点坐立难安,也许是因为我太久没说话,有点直勾勾地盯着他看,所以他轻咳一声,又比划了起来,试图给我演示大概是头上哪片区域,“就是比较白的那种颜色,可能要漂三次,但是效果会很拉风的。”

 

“刚好我还剩了两瓶染剂。”我挪开了目光,去洗手间的柜子里翻找起来。

 

他饶有兴趣地站在我身后看着,“等等,所以你为什么会有……”

 

我打断了他,“是因为我之前很沉迷内马尔的那种黑金发色,所以我想着给自己弄个金色挂耳染。”

 

他在我找出盒子并且站起身来的时候,带着笑意摸了摸我的脑袋,手指缠绕着黑色卷曲的发丝,感慨道:“这样也挺好的,像纯黑羊绒。”

 

我翻出手套、看起说明书,“如果不是因为你现在非常需要这两盒染剂,也许我就相信你说的是真心的了。”

 

辩解无效,半小时后我把他摁在了洗手间的小凳子上,然后往他脑袋上扣了一个拿剪刀开过洞的塑料袋。

 

摆弄弦一郎的头发的感觉很神奇,就好像抓了一只狗狗进来洗澡一样,他望着镜子,静静打量着我,与此同时目光深处流露出一种深刻的信任:你看,我可是很相信你不会毁了我的头发哦。

 

我也在镜子里看了他一眼,感到些许忍不住的好笑,所以伸手拍了一把他的肩膀,“别乱动。”

 

一米八几的男人在小凳子上不安地扭动两下,然后闷闷不乐地“哦”了声。

 

也许是因为绝大多数时刻都扎着辫子,我倒是没发现他有那么长的头发了。我绝大多数见到他的时候都带着头饰,毛毡的帽子在脸颊两侧垂下来,显得他像只垂耳兔。我调侃过两次,不过他听了后就会变得气鼓鼓的,“我才不像是兔子。”

 

弦一郎的头发没有我想得那么硬,拆掉发绳后,发丝会乖顺地滑落。我梳了两下,就顺着方向将那些刺鼻气味的化学物品抹了上去。

 

又过了两小时,他湿漉漉地从浴室里钻了出来。冲去头发上的残留染剂后,他只在腰上围了一圈浴巾,上身没穿衣服,就兴致盎然地跑过来,一脸期待地盯着我看,“感觉怎么样?”

 

我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肩膀,感觉着他皮肤上仍然存留的水汽,才望向了那湿透了的头发上那一小撮白色的挑染。接着,我凑近了些,直到与他那双茶褐色的眼睛对视,他眼里闪着很细碎的光芒,像金色的星星。

 

好吧,我第一反应是想笑,但不是嘲笑或是奚落,我只是觉得这一刻的他很可爱。

 

所以我就那么说了,“弦一郎,很可爱。”

 

 

 

Fin.

 

 


【苇名弦一郎/梦女向】波萨诺伐舞曲(R)

*现代paro 是梦女向 第一人称

*极多胡言乱语 本质自娱自乐产物

 

 

 

Summary:

这是位心向芦苇原的男人,可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太阳。

 

 

 

 

 

 

 

 

 

我说我是在酒吧门外抽烟的时候对他一见钟情的,他看起来并不相信。

 

倒不是说他看起来不像是那种会去蹦迪的男人,只是因为他眉眼里总有一点消解不去的愁云,并不意味着他不需要放肆的解脱。我总是觉得他有点悲悯,在他严肃起来之后,就会很有距离感。绝大多数时候他并不是有意要这样做,只是他惯常的表情就只是那么板着,就好像明明很年轻却被一些看不见的东西拖着变得成熟了一样。

 

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一个人不该这样。我没有经历过纸醉金迷的九十年代,我也不是娱乐至死时代的见证人,隐约对他的内心世界窥见了一些事情,却没有勇气去过问。这很荒谬,人在床上的时候为什么总是会想一些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事情来让自己分心。

 

他把我拽了回来,那双眼睛盯着我,“你在想什么?”

 

苇名弦一郎,我想着他的名字。

 

于是我说,“我在想你。”

 

 

 

 

 

一般没有人会在初次见面的时候是裸体的,他也一样。如果不是为了我的编辑强烈要求,我也许压根就不会参加那种活动,事实上我讨厌永无止境的推杯换盏和阿谀奉承,每个人的微笑和赞赏都令我感到作呕,而我在那样的地方往往说不出几句漂亮话。

 

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是个被黑色西装裹得严严实实的家伙,外表沉稳冷峻,却有一颗燃烧的内心。他端着酒拨开人群走过来,同我聊天,聊到菲罗斯特拉托斯那个有关龙的传说:只要“展示金色的字母和大红色的长袍”,就可以使怪物昏睡过去并将它杀死;他紧接着提及能催眠人类的红锆石和能解酒的紫水晶,而美乐石可以识别盗贼,只有小孩的血液能使它失灵。

 

我笑着说我对宝石一无所知,但这样听起来太扫兴了,不如这样,让我们来研究人类吧,让我来猜测一下你对谁最感兴趣。

 

所以我的目光放到了不远处的女郎身上,“让我猜猜,年轻的奥菲莉亚,淡金色的头发和线条感柔和的下颚,剑桥毕业,最爱对人聊到诗歌与哈姆雷特。”然后我继续看向另一处,“又或者是……斯巴达王后海伦,特洛伊王子为了她,引发了那场特洛伊战争。她是时尚杂志的主编,掌握美貌与权势的密码的女人。说回来,你不觉得爱情也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吗?”

 

我没有料到他一直专注地盯着我看了那么久。在我回过头去却撞见他的目光时,我能保证我在他眼里虏获了一丝笑意盈盈的情绪。

 

他抬起手、仰头,将杯子里的香槟一饮而尽,总结道:“不,不完全是这样。我认为,爱与恨一样需要旗鼓相当。”

 

那并不算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但后面发生的我印象里也不是很清楚了,或许一部分原因是酒精作祟和高强度多巴胺发作让我感到情迷意乱。我只记得我用力拽着他(他的手指有点粗,有些关节处磨出了茧,但是体温比我高多了),乘坐着老式金属拉门的电梯,逃也似地离开了那里——内心深处,我非常明白我是在逃离这让我恐慌的一切,我在逃离桎梏与枷锁,我在逃离那个完美形象与光鲜亮丽却极其压抑的人生。

 

在电梯里、在他埋头亲吻我的时候,我的手背在身后,胡乱摸索着按下了去往一楼的按键,他紧接着将我的手抓住了,然后握着、那么认真又坚定地裹进自己的掌心。跟他身体接触的感觉很好,双手紧握抓久了会有一点潮湿的感觉,但我们竟然谁也没想过要松开。

 

直到电梯“叮”了一声,我们才如梦初醒地分开,盯着对方。他眨了眨眼,显然也有些不知所措。

 

我笑了起来。我爱他这样。

 

 

 

 

我给弦一郎发消息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我站到落地窗前,看着这座刚刚开始苏醒的城市,她似乎直到入夜后才会展露最美的一幕,随着逐渐亮起的每一盏灯,将影子依次驱散。我知道他深爱着这里,苇名是他的母亲与情人,但我到最后也只是说:想与他一起看看夜景。

 

不给电话号码添加备注,短信来往只言片语、简短扼要,绝大多数时刻只是附上一个酒店地址和图片,这听起来其实跟它本来的意图并没什么偏差,虽然我们都不会这么承认。对苇名资本来说,他们当然不会愿意看见CEO的私生子年纪轻轻就玩得花样百出,这还是没有承认关系的前提;对我而言,与其将他比作床伴,不如说我在他的怀抱里寻找慰藉,在每一次喝醉的时刻和他高谈阔论神话故事里的悲剧。直到我也发现,其实他和我一样,某种程度上,都是缺爱的可怜人。

  

有很多时候我都觉得他其实纯情到让我都觉得好笑,即便看起来总是冷冰冰的,在寻求女人欢心时表现出来的也是稳重和沉静,总归不像是他这个年纪的其他人,喜欢以乖张叛逆的姿态闯入一个人的世界最后搅得天翻地覆。

 

他知道怎么给人带来安全感,正如他不会真正地爱上任何人一样。

 

物欲横流的时代里爱情往往是危险的代名词,你不知道什么时刻会面临信息泄漏,甚至在窗前脱去衣服都要提心吊胆不会有隐藏的摄像头,但在他面前我从没想过那些。反正我都上了这个世界上最迷人的男人了,操,有时候我都想骂自己,为什么会发展成这样,也许是我主动的,也许是他半推半就被我拐进了自己的房间,然后这件事情就那么发生了。我想我们都不意外。

 

 

(有删减 全文见凹3)

 

 

 

我在三月结束的时候,邀请苇名弦一郎来我家。倒也不是为了什么别的,也不同于简单的参观,他进门摘了墨镜,露出那双鹿一般灵动的茶褐色眼睛,有些好奇地打量着这里面的一切。我给他泡了杯马黛茶,不过紧接着意识到可能日本人不会很习惯南美的饮茶习惯,但他接过小杯子,还是认认真真、一口一口喝完了。在放下杯子时,他就已经极其出色地完成了我的任务,这让他看起来也很开心。

 

他靠在沙发上,我窝在他的怀里,我们一起看了一部德国电影,讲两个天使行走在人间观察世界一切,是黑白的。我看得昏昏欲睡,他的身体有一种几乎能催眠的神奇魔力,在我紧紧抱着他的时候,大脑深处就有一根紧绷的弦断裂了。

 

我有印象我做了个梦,似乎能听到遥远的荒原对岸传来爆炸声,紧接着刀光剑影,毫不留情的劈砍与格挡,谁在高声叫喊着苇名弦一郎的名字。空气里弥漫着很淡的血腥味,不知道预示着哪个失败者的死,晚风抓起我的发梢将我往后扯。最后睁眼的时候,我意识到是他在轻轻地抚摸我,我很乐意在心爱的人面前做小猫,所以我轻轻叹了口气,伸出手去挠了挠他的大腿,然后手指往上探索,又按了按他饱满的胸膛。

 

许多人往往会萌生收养一只小狗的念头,我是喜欢狗的那类人,所以晚上我也收留了他在我卧室留宿。他当然不是无处可去,不过我猜测绝大多数时刻他只是随便找家酒店,然后在无数街道所亮起的孤独的灯火之中睡去。他可以回到自己的家里,忍受永无止境的孤独和不被任何人所理解的痛苦,有人悄然端详着他,有人窃窃私语议论着他,也有人朝他投去冷眼旁观的目光。

 

我打开门。在他的注视中我说,你可以留下来。我停顿了一下,又说,跟我一起。

 

弦一郎的眼睛仍然闭着,我睁开眼,又问:你可以为我笑一下吗?

 

他的表情是冰封已久的山脉,起先没什么波动,过了很久才极其缓慢地露出了一道裂隙。他嘴角微微弯起,注视里闪烁着某种深刻而安静的欢愉,眼里盛着一道我无法描述的、极其微弱的光。

 

在真正睡着之前,我搂着他的肩膀,凑到他耳边轻轻地说:你知道吗,其实我在幻想你为我做早饭的样子。

 

其实我没有把那件事情放在心上,而且我也没有在期待着什么。苇名家的贵公子弦一郎的生活衣食无忧,应有尽有,他可以享受顶尖的教育和进入上流阶层的权利,学习马术和击剑甚至是传统武士道,能泡出最讲究的茶水也能对古希腊神话的故事侃侃而谈,所以我并不指望他会更多让我惊讶的技能了。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我没看见他,看见床头柜上摆着一杯牛奶,旁边小纸条上毕恭毕敬地写着自己不是很会做饭,所以先热了杯牛奶,再出门去买点东西了。

 

我边喝边读,差点被笑得呛到,但温度还是合我心意的。几分钟后,他出现在门口,手里拎着白米饭和味增汤,像是一只寡言的大狗狗那样,虽然不会摇着尾巴钻进怀里撒娇,但他看着我的时候,眼里分明有一道声音在渴求着让我夸赞他,让我伸出手去抚摸他的头。

 

这令人忍俊不禁,所以我就那么做了。

 

 

 

 

End.

 

 

 


【葛德文&弗尔桑克斯】弗尔将会成为亲蛙王子了!

*傻白甜短打 又来篡改童话故事了 所以这次是关于“有天夜里,弗尔发现葛德文那张空荡荡的大床上多出了一只蛙蛙,恰好他想起了葛德文曾经讲过的关于青蛙王子的童话”(关键是古龙也在那个时候突发奇想 想要钻上葛德文的床)

*起因是今天在深根底层被小青蛙的骤死黑雾狠狠凌虐 于是决定报复一口我cp(

*大概是王城的无忧无虑时间线 总之在瞎写 不必深究bug

 

 

 

 

 

在夜色的掩护下,弗尔桑克斯裹好自己的外套,披风垂下来,末端安静地拖在脚边。这并非他第一次变成人形去做些更加方便的事情,不过他还是不那么适应这具新的身体——开玩笑!他敢保证如果把黄金葛德文的灵魂塞进一只古龙身体里,他肯定也会笨手笨脚找不着北的;不过,葛德文要是听闻这种好消息一定会乐得几天都睡不着觉,毕竟他早就想体验一下自己打开翅膀飞起来的感觉了。

 

弗尔左右看了看,绕过走廊的视察人,感觉自己像个虚心的刺客一样,错误地化用了隐身魔法,但却成功地钻进了王子的卧室。他摘下了风帽,正要长叹一口气,宣布自己的潜入计划完美无瑕的时候,他站在原地,身体僵住了。

 

诶,我那么大一只人类呢?

 

不光是卧室里空荡荡的,就连露台也毫无人影的踪迹,弗尔四处晃了几圈,也没有找到葛德文。这真是太奇怪了,他陷入了茫然而困惑的思维漩涡,发呆的时候目光落到了葛德文的床上,随后他便非常惊讶地发现:诶,床上怎么有只大眼睛的青蛙!

 

蛙蛙在枕头上正襟危坐,但是不会说话,就那么瞪着眼睛,有一点气鼓鼓地盯着他看。

 

弗尔站在原地,认真思考了好一会儿,关于葛德文为什么会想要养一只青蛙呢?可是他思来想去,却还是没有想到葛德文有任何时候跟他说过自己想养宠物……宠物是蛙蛙……蛙蛙可以跟自己睡觉……而葛德文明明大半夜约了他见面却还会玩消失……

 

这是上古的巨龙头一次感觉自己被难倒了,横越千年传承下来的智慧头脑,在这一刻也没能起到作用,弗尔停止了思考【。

 

停顿了几秒钟之后,弗尔桑克斯的第一反应是掀帘子出门找人,但是他紧接着反应过来:最好还是不要让永恒女王和宫内侍从发现自己偷偷溜进王城了!要是被那群大半夜处理食材的后厨们发现,可就要被嚼舌根了,他还是要脸的!

 

弗尔默默缩了回来,盯着床上那只气囊鼓鼓的蛙。月光此刻静谧美好,照进房间里也是静悄悄的。此刻王城万物俱寂,一龙一蛙四目相对,徒留一片冗长的空白……

 

实在没有解决方案了,化作人形的古龙紧接着开始思考,今晚可不可以在葛德文的床上过夜了。

 

他之前这么做过一次,那是趁葛德文被玛莉卡抓去接受王室礼仪教育、以及祭祀事宜过程中作为王子的行为规范的时候,弗尔桑克斯趁着无聊,在王宫里面乱逛,然后头也不回地钻进了葛德文的大房间。

 

王子的卧室里的装饰很丰富,金光灿灿,就连书桌上置笔的架子也是镀金的,他绕过桌椅与厚重的陈列架(那上面是葛德文从交界地各处得来的收藏品,有武器、护符、各种彩石和吊坠。)他非常果断地走到那张宽大而柔软的床边,掀开帘子,柔软鹅绒做填充所制成的被子几乎带着一种诱惑的架势。这让弗尔想也没想,就钻了进去。

 

天啦!最令古龙震惊的一点是:原来葛德文的被窝一直都是超级暖和的,不愧是黄金王子!

 

时间线被拨回现在。必须得承认的一点是,弗尔桑克斯又想钻入人类的被窝了。光是这么想想,都会令他脸上发热,由于得意忘形,一下子尾巴也有点藏不起来了,所以这个人形的龙身后拖着长长的尾巴,而且还有点忍不住地来回摆动。很多时候,葛德文都笑着夸奖过他的性格直爽,其实也就是变着法子说他太单纯了,稍微撩一下就会害羞到蜷缩起来,甚至也有一些瞬间是当弗尔光是站在葛德文面前,然后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就会自顾自地脸红了。

 

但是心动不如行动,弗尔仔细思考了一下葛德文现在可能在做什么:也许是在王城文件收藏室里查阅资料,为下一次南征作准备;再也许是偷偷溜到下水道去寻找东西。弗尔决定停止胡思乱想,转而掀开被子,钻了进去。总之,一头龙如果感受到了喜欢的人的气味和体温的时候,就会忍不住从喉咙深处发出幸福的呼噜声,然后他在葛德文的绸面枕头上蹭了一下,马上就快昏昏欲睡了……

 

直到那只蛙开始愤怒地大叫了起来。

 

其实也不算是那种字面意思上的大吼大叫,只是它发出“呱”的一声,然后气势汹汹、挺起胸膛端坐在那里,目光灼灼,看着弗尔。弗尔也随之抬起头来,不明就里地看了他一会儿。

 

“你不希望我这样吗?”他问,然后耸了耸肩,认命地从床上爬了起来,举起双手,好似这小青蛙能把他抓进王城地底监牢里大卸八块了一样,“好吧好吧,对不起,你看我现在离开了哦。”

 

对方似乎听懂了他的话,没有继续叫了,只是继续静静地望着他。不知道哪儿来的错觉,弗尔甚至觉得它有点乖巧了。

 

“让我们看看,是哪个坏家伙会把你放到这里的。”弗尔桑克斯叹了口气,伸手将青蛙抓进自己掌心,它也任凭拿捏,直到将蛙蛙抓起来的时候,弗尔才意识到有哪里不太对。它身下藏了一片金色的叶子,那来自黄金树,在夜里也会发出很淡、很柔和的光芒。总之,蛙蛙就那么被塞进了弗尔的外衣口袋之中,冒出一个脑袋,有些好奇地打量着外面。

 

 

 

弗尔坐到书桌边,无所事事地发呆,目光四处游移,最后落到了他面前的那本书上。

 

事实上,他并不能完全读懂人类的文字,只是能听懂。在与葛德文交谈时,他偶尔也会有一些时刻,不知道怎么用人类语言去表达自己要说的一个概念。很多词语是抽象的、哲学性的,这当然不能用普通的物件来表示,而古龙族千年来的智慧所得,也不是简单几句话能概括;

 

但葛德文总是非常有耐心,愿意靠在他肩膀上、让他慢慢思考,不必急于这一刻就说出来。王子那不紧不慢的态度,从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弗尔桑克斯和人类共处时的焦虑,葛德文像是有一辈子的时间来等待一个答案,因为他会告诉你:如果你想找他的话,他永远就在这里。

 

弗尔伸出手去,口袋里的蛙蛙似乎觉察到了些什么,从外衣的布兜中跳了出来,顺着他手臂一路跃至桌面上,看着他翻开书本读了起来。弗尔能理解那些简单的笔记和配图,看上去像是一个故事,不过和英雄史诗不同,它肯定更接近于童话。

 

突然间,弗尔莫名想起来,很久之前葛德文跟自己讲过的一个古老童话——那是葛孚雷会在王子小时候睡前给他讲的故事,是人类从远古时代开始就口口相传、一辈又一辈的父母们讲给后代的故事;而婴孩可以在摇篮里,听着深沉而熟悉的声音,感受着来自最爱的人的呼吸与注视,安逸入睡。

 

 

 

 

葛德文作为在王城内出生的半神,对关于人类的一切并不算是全然熟悉。他生活在一个算得上与世隔绝的宏大的城邦里,年少时期只知道永无止境地习武,带着完美的微笑出席各个繁琐礼仪的场合,长大后他被父亲带去征战,多半也不会从其他任何人身上再感受到当年那般无私的柔情了;然而,这个记忆在他的生命里却很清晰,即便那时候他还太小,小到无法全然理解故事的含义。

 

“曾经,有个公主在池塘里抛着她最喜欢的金球玩,然而球却不慎落入水中。于是青蛙浮出水面,它拿着那球,公主请求它还给自己。”葛德文轻轻地说,那时候,他正站在弗尔面前,身穿淡银色的礼服,金发散落下来,声音像是和煦的风一样温软动人,“它说:公主啊,可是我请求你将我带入王宫,与您一同进餐、玩耍、共眠,我请求您亲吻我。公主强忍心中的厌恶,所以她一把拿起球就跑了回去,却被国王劝说答应他人的事情就应该守信,所以她只好不情不愿地亲吻了那只青蛙。”

 

“后来呢?”弗尔问,“我可一点都不喜欢青蛙,它们身体黏糊糊的,有时候还会跳到我身上,让我有些痒痒。有时候走在利耶尼亚湖里,我都要小心我会不会踩碎它们。”

 

古龙诚实的回答让王子笑得眉眼弯弯,他看起来愉悦极了,语气都轻快几分,“公主知道如果她不那么做的话,小青蛙也会很伤心的,所以她亲吻了它的额头。青蛙变成了一位英俊的少年,那正是邻国的王子,是因为受到了女巫的诅咒才会变成那样。”

 

 

 

 

弗尔从回忆中抽身,然后放下书,看向面前认真盯着他的这个绿色生物。他沉默半晌,过了好一会儿才干巴巴地感叹道:“不是吧,为了骗我一个吻,你都不惜把自己变成蛙蛙吗?”

 

小家伙看起来真是气急败坏,鼓起气囊,又“呱”地叫了一声,不过反而令弗尔大笑了起来。

 

“你说,如果你不是黄金葛德文的话,等王子回来了,看到我在抱着他的小宠物亲亲,他会不会嫉妒啊。”弗尔桑克斯自言自语,罔顾蛙蛙的愤怒眼神,“算了,葛德文从来不会展现出那些小情绪,即便他有吃醋的时候,他也不会说的,这家伙在情感方面刻意伪装得像块木头一样,会不会就是为了避开爱情的弱点。真烦人。”

 

他将那只蛙蛙小心地放在掌心,看了对方一会儿,“不敢相信我将会……”他叹了口气,但还是闭上眼,认命地将嘴唇凑了过去……

 

可就在这个瞬间,一道轻快悦耳的声音在门边响起,“嘿,弗尔抱歉让你久等了。哦等等——你在干什么?”

 

 

 

 

“为什么你要把一只青蛙放在枕头上!”弗尔愤愤不平地大喊,与此同时他正倔强地蹲在露台边缘,一条长长尾巴伸出来,不安而烦躁地摆动着,露出来的白色尖刺根根分明,差点掀翻了小桌和烛台,卷走了一部分垂到地面上的窗帘。

 

葛德文站在原地笑了半天,差点直不起腰来,“那是一个礼物,之前去湖边的时候,破屋的居民带给我的。我回王城后找不到它了,没想到是在枕头上。”

 

弗尔桑克斯气得不行,却把身体蜷缩成更小一团了,他感觉自己羞愧难当,尤其是在刚才一脸懵懵地看向葛德文的时候,后者恰巧推门而入,用那种诧异的目光看过来。宫殿内部夜里的灯火是暗红色的,从他身后照进房间。在心上人面前亲吻青蛙,看起来不像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事情,幸亏弗尔不是人类;但也可惜弗尔不是人类,因为没有人类会相信这种幼稚的破童话会变成真事,但会有比较笨笨的古龙相信他的王子真就被困在了青蛙的身体里。

 

王子走过来,明显是忍着笑意,却认真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摸了摸他的头发,像对待一只生闷气的小狗那样,“你做得很好哦。”

 

“不要理我。”弗尔闷闷不乐地说,“你只是因为第一次见到一头龙认真亲吻青蛙,感到很搞笑而已。”

 

葛德文歪了歪头,“你别说,还真可能是那么一回事。”不过他紧接着又换上了安慰的语气,“但也没关系的啦,弗尔桑克斯,毕竟没别人在这里,也只有我看到……”

 

这可是天大的事情!对弗尔桑克斯来说,因为他可以接受这件事被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人看见,但为什么偏偏是黄金葛德文!他越想越混乱,见他半天没说话,葛德文索性走过来,坐到了他身边,试探性地问,“所以,你还记得我很久之前跟你讲的青蛙王子的故事?”

 

“嗯。”古龙垮着脸,显然是想努力忘掉刚才发生的事情,“那是个糟糕透了的童话,我再也不想听第二遍了。”

 

葛德文低低地笑了,往他的方向靠近了些,盯着对方那双酒红色的眼睛,然后神秘兮兮地说:“那么这样吧……我给你讲另外一个童话,可以吗?这个故事呢,是关于王子如何爱上他的龙的……”

 

 

 

Fin.

 

 

 

 

 

 


【维克&兰斯桑克斯】跟随我,去往天空

*是维克和兰斯桑克斯之间关于拯救的故事(?

*一句话的弗尔和王子提及 以及一段褪色者/维克提及 但不算是感情线

*完全是天马行空的if线 对原故事线做了拆分 感觉是个相对典型的龙骑设定展开 前有悲伤 是很多很多的胡言乱语 所以这也会是个好结局

 

 

 

 

Summary: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他会成为一道软肋;骑士的目标是为爱而死,战斗者的信仰是守护她的王。

 

 

 

 

 

-1-

 

 

 

骑士要离开王城的那一天,兰斯桑克斯在大门前拦住了他。

 

“现在你有符节了。”她说,“你要走了吗?”

 

“是的。”骑士说,“我要去找寻我的使命了,还有我生存的意义。”

 

女祭司看了他一会儿。

 

起初她是不知道是该说祝福,还是顺从地沉默下去。维克就那么盯着她看,虽然面容被头盔遮盖了许多,但依然无法掩饰他年轻气盛的光芒。紧接着,兰斯桑克斯才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她的弟弟可以和自己深爱的人类永远在一起,为什么她不行?

 

似乎是看穿了她的心思,维克连忙说道,“但是当我完成这一切之后——无论过去多久,无论发生了什么,无论我变成什么模样——我都会回到你身边。”他看起来很认真,语气沉着镇定,似乎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他无法应付的劲敌,也没有他走不出的困境,“到那时,我依然会跪在你的面前,毕恭毕敬、虔诚万分,我会等待你伸出手让我亲吻你的手背,等待你的认可,还有爱。”

 

好吧,那么……

 

兰斯桑克斯往旁边退了两步,为他让出推门的位置。维克走过她身边的时候,目光里有种蛰伏已久的安静的感情,就好像他可以永远这么望向她、注视着,直到这呼吸凝固成法姆亚兹拉门前古龙垂下头的一声叹息。

 

她避开了那道灼人的目光,头也不回地走下阶梯,直到石门开启的声音渐渐平息下去。现在她知道维克离开了,黄金树却依旧静谧,天空随之黯淡下去,也许这本来就是一件无人在意的事情。

 

 

 

 

-2-

 

 

 

自从在封印监牢里被褪色者击败后,维克一直没有想清楚这件事情。

 

主要是关于为什么他没有被对方杀死。他们鏖战许久,维克愈发昏沉的头脑渐渐也不足以支撑他去思考为什么他们会打起来,总之当这位后来居上的战士用剑气将他掀翻在地时,维克就那么躺在那里,目光直直地盯着上方。那里是永恒的黑暗,没有昼夜与阴晴的交替——在监牢里的一生往往只伴随着永恒囚禁的惩罚与没有时间作为标尺的孤独。

 

褪色者走过来,低下头,看向他,那眼神里闪烁着一种语焉不详的悯然。维克扭过头去。这么久以来,他早就厌倦了这种目光,在他摘下头盔、露出被烈火摧残过的面容时,除了他的女巫之外,其他人总是或多或少轻叹一声,似乎是在为他注定的命运感到悲哀。他想过寻求解决的方法,但是内心深处却知道这是自己所做的正确的选择;他注定背负着一身沉重火焰,像那红发巨人一样守着自己的信仰然后就那么无声死去。

 

褪色者在他身边半蹲了下来,单膝跪在地上,以一种几近虔诚的姿态看着他,语气却是带笑的,“维克,把你的盔甲给我,我可以不杀你。”

 

曾经的圆桌骑士松开了先前攥紧的拳头,声音暗哑,他感觉自己已经有一辈子没有说过话了,以至于声带的震颤都带了几分异样,“我从没追求过不死。处决我吧。”

 

但是褪色者没有这么做。他只是伸出手去,开始默不作声地扒下了他的外甲,简陋的骑士装常常不会暗藏什么玄机,有些卯扣都松动脱落,这也让褪色者轻松不少,而维克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他对这刻上了指痕的金属品有那么大的执念。接下来才是头盔,摘下后,维克眨了眨眼,还不适应这剧烈的强光,但褪色者只是盯着他看。现在他们四目相对,彼此无言了。

 

到最后,面前这位比他更年轻些、也更有潜力成为艾尔登之王的人,其他的什么也没有做,即便维克求他杀死自己,他也只是静静地将利刃收进剑鞘,收起自己的战利品,接着就离开了监牢。他走的架势有些仓促,似乎有什么别的更重要的事情令他挂念。

 

维克心情平静而释然,他觉得自己的世界从来没有这么安静过。片刻过后,封印彻底碎裂,雪原的寒风毫不留情朝他袭来,席卷他所剩无几的生命力。他面朝下趴着,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在大雪里越来越热,几乎要融化了他全部骨头、蒸干他的血液……这是一种危险的失温症,意味着他很快就会在这里死去。

 

——直到他感觉自己被什么人抱住了。那是一副柔软的身体,带着女性独有的温情脉脉与炉火般令人心里踏实的温暖,接着有双冰凉手开始抚摸着他高温发热的脸颊,可是维克甚至没有力气睁开眼了。随后他却意识到,那个人在亲吻他。

 

那是一个陌生的吻。维克在一生中并没有亲吻过很多的人,绝大多数时刻他是孤独的、孑然一身,也从没有想过会坠入爱河,他年少时没有救下一见钟情的女人,后来也只吻过跟随他征战了许久的女巫,但选择癫火烙印的动机却并不关乎爱情:他只是想做正确的选择。

 

似乎是一种宣泄途径,那人借势分走了他体内一部分的癫火之力,现在被灼烧的感觉渐渐淡了下去。他成功找到呼吸的方式,就在这个绝望的吻里。

 

 

 

 

-3-

 

 

维克在雪地里昏睡了三天三夜,却并非独自一人。

 

他终于意识清醒过来的时候,慢慢睁开了眼,虽然耳边依然有呼啸的风声,气温冷冽刺骨,但他明显地被什么东西好好地护住了。他起初以为身边躺着一块巨石,但那并不是没有生命的石头。古龙兰斯桑克斯奄奄一息地倒在他身边,他好像明白了些什么,只是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说,难道要先感谢吗?但光是那么想想,都已经令他感到了十足的痛苦。

 

“你不必为我做这些的。”他声音沙哑,这么说,并且伸出手去,抚摸着对方的鳞片,那粗糙的灰石状表皮代表了征战四方的阅历和决心,曾经甚至还会刮伤他毫无防备的手掌,可他现在早就是个伤痕累累、即将死去的被处刑者了。这一切又有什么区别?

 

在他身后,一个硕大无比的头颅在这片白茫茫的寒冷之中动了动,雪花簌簌落下,她看起来已经无比耐心地在这里等了许久,直到她身上砌起雪堆,她也仍然维持着这个身体蜷缩的姿势,只为了将她心爱的骑士护在中央。

 

兰斯桑克斯的眼睛仍然和他们相爱的那一刻相仿,还是金色的。起初似乎不是这样的颜色,维克不知为何在这一刻开始迷迷糊糊地回忆起以前的事情了,他第一次遇见兰斯桑克斯时,对方还是那条徘徊在亚坛高原的古龙,没有人胆敢靠近她周围,因为红色雷电将会毫不留情击穿他们的铠甲和身躯。龙是古老而危险的智慧生物,维克只记得自己走上前去,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朝对方深深鞠了一躬。

 

他早就被实力强大的异族所打动,古龙那时候看起来也愣住了,出乎意料地没有一尾巴甩向他,或是召唤红雷落在他脚边。龙从亚坛高原飞走后的第三天夜里,一个穿着长袍的神秘女人敲响了画家破屋的门,找到了在里面短暂休息的圆桌骑士;然后,她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带走了这个人类的忠诚和爱。古龙跟随王城的骑士,渐渐自己也用起了人类祷告,她的眼睛日渐变暖变浅,最后蜕变成了纯粹的黄金的颜色。

 

兰斯桑克斯的身体上有灼烧的痕迹,只是被她很好地藏在了翅膀和四肢之间,维克再度躺了回去,然后喃喃自语般又重复了一遍,“你为我做这么多,只会令我心怀愧疚。”

 

迎接他的是来自古龙的漫长沉默,最后是一声消弭在冰天雪地里的叹息。

 

 

 

 

-4-

 

 

 

癫火是一种可怕的神力,若是方法不当或是超载使用,都会招致失控的后果。兰斯桑克斯对此心知肚明,而她之所以要将自己的性命压在天秤上,也只是因为从亚坛高原起飞的那一刻,她猛然意识到:在遥远的化圣雪原里,有一座封印已久的监牢,被那位复活后战无不胜、名声显赫的褪色者准王开启了。那座监牢位于巨人火焰区域的一角,这么多年来无人问津,是因为关押在其中的人,实际上希望自己能有正确的方式消失于这个世界上。

 

褪色者是处决者,也是仁慈的王,他夺走了维克的力量、他的武器,甚至还有他身上癫火的祝福,却没有杀死他,只是留下他独自在雪原里苟延残喘。那么,现在他就躺在那里,等待着谁能去拯救他。

 

兰斯桑克斯曾经以为古龙可以对所有这一切都无动于衷——因为古龙有着极其漫长的生命,时间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模糊而不真切的概念,真正衡量时间的不是日夜和季节交替,而是这世间他们所见证的每个物种的兴盛与衰败,以及身边每一个他们真正爱过的存在的死亡。

 

她见证过许多种轮回,从卡利亚古树在黄金树下的灭亡到米凯拉睡莲的诞生,她甚至有时间也有耐心去等待黄金树凋零落叶直到死去的那一天——只要她愿意不再战斗,只要她愿意放弃坚守王城罗德尔的使命然后离开交界地任何一个狼烟四起的地方,只要她愿意选择乏味而平淡的一生,只要她愿意……放弃维克。

 

但她意识到她做不到。骑士的目标是为爱而死,战斗者的信仰是守护她的王。

 

所以兰斯桑克斯毫不犹豫,想也没想,就来拯救她的骑士了。

 

 

 

 

Fin.

 

 

 

 

 

 


【葛德文&弗尔桑克斯】法姆亚兹拉的恶龙决定掳走王子

*这是个很轻快的解构式童话故事 本质无差 4k一发完 很短也很傻白甜

*不是环学家 正作相关的内容基本上在瞎扯 本质服务于我cp

*总之希望能给人带来会心一笑的感觉!

*是谁2023年了开始搞北极圈cp……啊怎么是我啊 哈哈(露出镇定微笑

 

 

 

 

Summary:

 

一头恶龙从天而降,悄然落到罗德尔王城内部的某个露台上,轻车熟路抓走了作为生日庆典主角的王子葛德文。众人哗然,即便来参加庆典的贵族们也都目瞪口呆。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玛莉卡看起来丝毫不惊讶。

 

 

 

 

 

 

 

葛德文并不想参加这次的生日庆典。

 

准确来说,并不仅仅只是这次,毕竟作为王城最被赋予厚望的继承人,每回庆典当然会举办得声势浩大、人尽皆知。这是重复了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次的事情,毕竟根据大祭司的记录来看,有神的血统就意味着会有着更长的寿命与更广袤的生命尺度,因此狂欢的活动常常以十年为一次划分。

 

王子对年岁并没有极其敏锐的感知能力,也许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正在经历生命中最好的时段,也就是吟游诗人们津津乐道的“独属于他的黄金时代”,在他看来,每日每夜都显得格外漫长而丰富,渐渐地生活本身都开始有些无聊了。

 

事实上葛德文早就厌倦了彻夜的狂欢与畅饮,虽然他知道那是与他并肩作战的士兵们最爱的时候。可是,唉,好吧,他站在高台上对着众人举杯的瞬间,其实往往心知肚明自己并不快乐,只是为了让人民们都感觉他很快乐,所以要强装镇定、然后露出完美微笑,像个表演者一样——但是黄金树在上啊!他身体里可流着来自初始之王葛孚雷的正统战士的血液呢!怎么会因为两杯精酿红酒,就醉心于王城内这看似永恒、实际却短暂的和平呢?

 

更别提,在前一次生日庆典上,他被手下的将士们灌了个大醉,结果第二天大家纷纷错过骑兵演练,但是王子还是挣扎着从宴会厅角落爬起来,冲到约定地点去了。独自一人站在演习场等待士兵们集合、结果等到最后也没见到人影的经历。这简直给他留下了一点心理阴影了,怎么能这样呢!葛德文站在寒风里,又气又急,不过最后实在抵不过渐渐上涌的困意,在原地打转走了几步,还是决定叫了侍女把自己架回卧室补觉了。

 

所以,这个结论来得也并不是那么令人惊讶了:他不喜欢自己的生日都要举办庆典。他觉得一切可以不那么麻烦,至少不需要设置长长桌子边的丰盛宴会、然后邀请全部交界地的贵族们都来参加,那也太引人注目了,简直是想想都会觉得很不适吧。

 

也许只需要把食物们都分给各个封地的人民就好了,至于祝贺词什么的,哎呀,即便他不是个畏惧大众面前发言的人,但是那些太过繁文缛节、王室风格的演讲内容,他是真的说不出来嘛。

 

而更令他忧心忡忡的是,下一次生日庆典在即,可他都还没有想好怎么拒绝玛莉卡女王,毕竟自己是发自内心地不想去!

 

可是前天晚上,玛莉卡在餐桌前一脸严肃地阅读文献,拿着金色羽毛,在羊皮纸上涂涂画画,葛德文默默往嘴里塞了两块肉,咽下去后,才小心谨慎地问永恒女王:我有没有可能不去庆典了?

 

玛莉卡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目光冷酷尖锐、直截了当、一针见血。不可以,她说,我正在给你敲定邀请名流贵族的名单,明天就将邀请函送出去。

 

于是黄金王子求助般望向父亲,但葛孚雷是个妻管严,自然不吭声,学着他儿子先前的样子默默开始啃餐盘里的大骨头了。葛德文望向天花板,心里直呼绝望,不可以,绝不可以。

 

当天夜里,王子难得地失眠了。失眠之所以罕见,是因为大家都说他是黄金之子,沐浴在树影所投映下来的光芒之中就会富有无尽的生命力,而到了夜晚,王城中心的黄金树会散发出一种更加柔和的光,仿佛是在模仿金色的月亮一样,让万物静谧安宁,左右也不该令人睡不着觉。

 

葛德文从床上起身,站在露台上,盯着天空发呆。

 

紧接着,他突然想起了些什么。前段时间与古龙弗尔桑克斯在亚坛高原告别时,面前的古龙左顾右盼、纠结许久,最后还是偷偷往他手里塞了个铃铛。

 

这是古龙族群的圣物铃铛。弗尔桑克斯说,语气里几乎带了点奇异的羞涩,如果他现在是人型的话,指不定会有点像个刚陷入恋爱的小姑娘模样,甚至会脸红,但他现在是一头灰白色的、英姿飒爽、威风凛凛的巨龙,所以这件事说到底又变得不是很对劲了。葛德文把铃铛捏在手里,左思右想,实在想不清楚为什么弗尔桑克斯要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自己。

 

似乎是看穿了面前这位半神的疑问,弗尔桑克斯于是解释道:我要短暂地离开罗德尔一段时间,如果你需要我的话,就晃晃这个铃铛,无论隔着多远,我都会回来找你。

 

葛德文盯着手里这精致的小玩意,若有所思,好像很久之前,他在一个尘封已久的地下室里玩耍的时候,偶然翻出过玛莉卡的一些旧物……那其中就有能召唤骨灰的铃铛……

 

你别误会。弗尔桑克斯有些惊慌地说,这不是招魂铃,自然也不是让你召亡魂的。我的意思是,这声音真的能传到我耳朵里,而我听见了之后,就会飞来找你的。

 

噢,黄金树在上。葛德文愣愣地想,所以现在他拥有一头随叫随到的龙了?

 

那场对话结束后没多久,古龙就扇动着那对灰石一样的翅膀,最后深深看了他一眼,就随之轻盈地飞上天空,或许是要回到他的家乡去了。

 

而现在,失眠的黄金王子正用双手托着下巴,沉思自己到底要不要用这个铃铛。

 

他苦思冥想,暗自纠结了一段时间,与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和人民赋予他的厚望作斗争,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下定决心,在这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悄悄地从衣服里摸出圣物,再伸出手去,晃了晃。

 

小铃铛末端系着红色的丝绸,像是古龙熟习的魔法的颜色,带着一种侵略般的占有欲,发出的声音也极为好听,并不响亮,但胜在清脆动人,听了不会让人心里一颤而是感到异常安心。

 

葛德文当然不会承认自己被这小玩意取悦到了。他站在露台处静静地等了会儿,直到一阵风袭来,将他衣摆吹起、头发也变得凌乱起来。面前起初仍然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在片刻过后,似乎空气发生了扭曲,夜晚黄金树的暗淡光芒渐渐变化,然后变为灰石的白色。

 

一位完美伪装者从夜色中现身,巨龙以最轻悄的方式出现在他面前,翅膀折叠起来,爪子撑在身前以支撑平衡。他几乎是半跪着的姿势,脑袋却像只好奇的小狗一样,慢慢凑近了露台。

 

“你找我?”

 

葛德文盯着对方的眼睛看了会儿,心里有个惊天动地的计划逐渐完善成型,关于如何合情合理地逃离生日庆典这件事情,他渐渐兴奋起来,几乎忍不住地摩挲起手指来。很好,这很完美,现在他只需要一位犯罪伙伴……

 

“弗尔桑克斯,”他正色道,“我有一事相求。后天是我的生日庆典了,我希望你能在开场前闯进王城广场中央,然后把我从玛莉卡身边的宝座上掳走。”

 

 

 

这是什么鬼主意!

 

弗尔桑克斯在王城远端的亚坛平原忿忿腹诽,与此同时他的姐姐就在旁边,带着笑意望着他。

 

“放轻松点,弗尔。”她说,“又不是什么大事。”

 

“这是天大的事!”弗尔桑克斯辩解道,“你能想象葛德文是要我把他从庆典上掳走?他是哪里想不开了要求我这么做?我迟早要被王城上上下下的人给恨死。”

 

兰斯看起来则平静得多,她现在是女祭司的样子,所以仍然在兴致盎然地剥着手边的黄金罗亚果实往嘴里扔,“玛莉卡不会恨你的,葛德文的骑士和将士们自然也不会说什么的。虽然你现在满口怨言,但等一会儿时间到了,你到底去不去‘救’他?”

 

弗尔翻了个白眼,没说话了。他现在看起来紧张得要命,毕竟没有人试图这么做过,可是当然了!没有人这么做过,并不代表没有古龙不会这么做。龙都是忠诚的生物,答应了相互定下契约的人的请求,就必定会去完成,即便它听起来更像是个荒谬的恶作剧。好吧,那弗尔也乐意陪他玩。

 

城墙上的士兵们吹起号角,哨兵左手持着火把,另一只手则重重地敲起大钟,声音绵延起伏,紧接着音浪波动到了广场中央。人们抬起头,热切的目光纷纷落到王室紧闭的大门口,而在那之上,是女王的宣典高台。玛莉卡就站在那里,没什么表情地低头望着她的子民。

 

在乘着风飞起来前,弗尔桑克斯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姐姐。女人笑着朝他挥了挥手,“去吧,不然你还等什么?”

 

白色的古龙顺着王城外的大道,往中央区域前进,看门的士兵以为弗尔桑克斯是作为宾客、受邀参加友人黄金葛德文的生日庆典,于是也没提起戒心,降下大门就让他进去了。弗尔四处张望着,王室的大门仍然没有开,这令他心里忍不住开始感到想笑——估计是葛德文偷偷溜走了,没有待在寝内,才会令侍从们从此刻开始焦头烂额:我们的王子呢?王子到底偷偷跑去哪里了?

 

弗尔桑克斯最后是在广场边的小房间里找到葛德文的,至少他成功地听见了对方的声音。

 

“嘿,弗尔。”他有些慌乱地朝着古龙招手,低声说,“在这里。”

 

古龙将脑袋凑了过去,因为龙的身型巨大,所以需要很努力地让脑袋贴近地面,才可以看清对方此刻的样貌。葛德文脱掉了往日都会穿着的金光闪闪的战甲,此刻换了身极其朴实无华的红褐色贵族长袍,衣领下露出一点胸膛,脖颈处皮肤在黄金树的照耀下几乎白得发光。现在他看起来不像是王子了,而只是路边的普通法术学徒一样,深色的风帽和面巾遮住了他绝大部分的容貌,只露出一双亮得惊人的眼睛。

 

黄金王子毫不犹豫地伸出手来,在古龙的脑袋靠近他的一刻翻身上去,“带我走。”

 

身边不知是谁尖叫了一声,接着有侍从大喊道:“王子在这里!”

 

“啊哦,不妙。”葛德文大笑一声,抱紧了弗尔桑克斯的龙角,那是一个他手臂刚好可以把控的长度。说实在的,有时候被王子骑久了,弗尔桑克斯都会开始纳闷自己脑袋上那两个角的位置是不是就为了葛德文而生的,毕竟除了他以外,似乎也再也没有人类可以那么恰到好处地伸出双手、去改变他的方向了。

 

几个穿着重甲的骑士纷纷赶来,拔出大剑架在肩上,面对皮肤坚硬如磐石的古龙显然令他们有点紧张,所以只是盘旋在那里不敢靠近。

 

弗尔低啸一声,风旋裹挟着碎石,将面前的人纷纷击倒在地。他接着扬起脑袋,因为极大的体型,只需要稍微动一下位置,就可以望到城墙上的哨兵。龙的注视往往是危险的,令人不自觉地噤声,哨兵们此刻纷纷颤抖着往后退。葛德文拍拍他的脑袋,“可以啦,弗尔。”

 

“王子要被巨龙掳走了!”

 

“这种事情还从没发生过呢!”

 

远处的那几个人见此变故,这才如梦中醒,求助般地回过头,望向高台上的永恒女王。

 

可是令人们惊讶的是,玛莉卡看起来并不惊讶。她仍然是先前那样的表情,只是目光望向她的长子。

 

黄金葛德文远远地朝他的母亲鞠了一躬,然后露出满是歉意的微笑,“不好意思啦,我的永恒女王。”他半跪下来,凑近了巨龙的耳边,“让我们走吧,趁着那群讨厌的宫廷术师们还没有赶来。”

 

弗尔叹了口气,“希望他们还没有解决掉我的办法。”然后便顺从地振翅,摆脱了脚边试图纠缠的骑士,便朝高处飞去。

 

王子抚摸着他的鳞片。“谢谢你,弗尔。”葛德文摘下了风帽和面巾,露出那张英俊到令世人失去词语的脸,然后真诚地说,“我想这么做很久了。你知道我有多讨厌庆典上令人窒息的这一切。”

 

古龙的视线望向远方。

 

“如果这能让你感到开心的话,”他嘴角上扬,不自觉地露出微笑,“我也很开心。”

 

向南边看去,在他们眼前的是被黄金树庇佑的、广袤无际的金色的天空。也许再飞一阵,往外去一些,就可以看见蔚蓝色星空了,葛德文一直想去看看真正的繁星是什么样,毕竟那是满月女王和星辰魔女所钟爱的事物。

 

从这一秒开始,他们可以离开罗德尔,去往任何一个地方,那听起来一点也不像是“无处可去”——因为他们将会永远地陪伴在彼此身旁。

 

 

 

 

Fin.

 

 

 

 

 

 

 


骑士盯着王城西边城墙下的那头古龙、以及站在石围栏旁边的黄金王子陷入了深深的困惑。

 

“您为何要将弗尔拒之门外呢?”骑士问,虽然一般来说他们的要求是不许多问,但葛德文心情明明看起来不错啊,弗尔努力地抻长脑袋凑过来,似乎是想嗅闻王子那裙摆的边缘,“吾只听闻您与古龙交情匪浅……”

 

葛德文转过头来,似乎有些惊讶地看了看他,但是那双闪烁着象征律法的金色眼睛紧接着显出了点笑意。

 

“没事的,索雷,只是我跟弗尔说:它太高了,假若以龙形对话,那我目光常常只能够到它的双角,却要努力地踮脚、抬头、屏息,向上去看,这很不公平。”

 

“那么,古龙是怎么说的?”

 

葛德文拍了拍手,城墙下的龙凑过来,它的脑袋比王城最大的圣杯雕像还要大上一圈,鳞片层层叠叠,宛若最坚硬的铠甲,它用蛇一般危险的细瞳扫了一眼骑士,大概是在确认些什么,然后目光才再度回到王子身上。

 

“弗尔说,让我站在城墙上,这样我们就可以面对面、平起平坐地谈话了。”葛德文露出微笑,拍了拍巨龙的鼻尖,弗尔吐了口气,吹得王子金色长发纷纷扬起,变得更乱了。

 

骑士看了他们一会儿,这才转过身去,继续他今天的照例巡逻了。


【内梅春节48H|5:00】春季榭寄生赞歌

*HP AU,节日贺文甜美可爱风格,全文9k

*基本是基于魔法觉醒的游戏设定,多数是私设,我流内梅是獾狮,其他人的分院基本是纯乐子

*感谢内梅春节24H主催的邀请!希望大家在读完它之后会有温暖的感觉;也祝大家春节快乐,新的一年天天开心~

 

上一棒: @Lonely Star. 

下一棒: @菜狗陆 

 

 

 

 

 

Summary:

 

现在,他的心在跳动,像个将要溺水的人,像个绝望的船长。他想,现在他将要写一封信了,而在写信的过程中他将会毫无保留地想着那个人。“收到一封信表明你存在,你更接近光明而非黑暗。”

 

 

 

 

 

 

 

-1-

 

 

 

内马尔拎起油灯,火光在灯盏中摇曳不定,现在很少有巫师喜欢用这种比较老式的灯了,但是他对于荧光闪烁的魔咒运用得还不算熟练,所以只能这么将就一下。在他顺着空荡荡的走廊、往赫奇帕奇休息室的方向走时,从桃乐丝夫人的画像后面,突然传出一个很轻的声音。

 

“嘿,等等我。”那听起来很熟悉,内马尔停下脚步,静静分辨了会儿,意识到那是梅西在叫他,虽然那人大半身体还藏在画框旁边厚实的布帘里,鬼鬼祟祟,不知道要做什么去。他接着冒出头来,眼睛亮亮的盯着内马尔看,“内,你可以陪我去踢球吗?”

 

穿着金色校袍的人歪着头思考了片刻,他看起来是那么纠结,但还是摇了摇头。

 

“不好意思啦,莱奥,”他拎着灯,朝对方凑近了些,然后眨眨眼,“我刚刚参加完晚宴,他们逼着我喝了几杯黄油啤酒,所以我现在有点酒精上头。”

 

没想到对方反而伸手来揉了揉他的头发,态度并没被动摇;相反,他看上去更有种乐得其所的悠闲感。

 

“那你可以来看我练球。”梅西说,“我知道你一直想成为现代最优秀的鬼空爆球员。”

 

“可是现在已经没有人还会玩鬼空爆了,”这令内马尔有些激动地解释道,“我开始怀疑图书馆里记录的南美球类运动辉煌战绩都只是在欺骗我而已。”

 

“你的伤好了吗?”格兰芬多突然问道,他的目光向下,追随到了对方的脚踝,“距离你最后一次出场已经三天了,我相信庞弗雷夫人的技术不会那么差劲。你要知道隔壁斯莱特林昨天就开始训练了。”

 

“魁地球校赛一年才一届呢。”内马尔懒洋洋地说,他甚至打了个哈欠,“我困了,需要很多很多的睡眠,所以快别缠着我啦。”

 

“好吧,看来我只好自己偷溜去球场了,最近霍琦女士看见我就头疼。”梅西轻轻地说,伸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过几天出来陪我练波科夫诱敌和倒传。”

 

“噢,莱奥,那我必须得说,我的倒传技术比你好一点。”内马尔有些幼稚而得意洋洋地说,“我们可以一起玩玩,但是不要被其他人看见。你知道的,他们好像不是很喜欢我俩待在一起。”

 

“快去睡觉吧,”梅西笑了笑,伸手推了一把他的肩膀,力气有些大,令后者踉跄着往前走了几步,“晚安,内。”

 

 

 

 

腿部受伤对于决斗来说倒是不算什么特别大的问题,在不能打球的日子里,内马尔倒是花了几天泡在决斗场里,通过运用各种咒语和召唤物,让自己课余生活过得稍微充实一点,据说在参加过一百场决斗的学生中,有超过七成的人在魔咒课和黑魔法防御课的考试中,取得了比以往更加优异的成绩。

 

在知道这个规律之后,内马尔兴致盎然,说什么也要来决斗俱乐部玩玩。毕竟作为五年级生,他还有两年也要毕业了,正在为自己之后的出路感到十分纠结。

 

傲罗司的选拔可算得上是极其严格,不仅要看身体素质,对O.W.Ls和N.E.W.Ts的要求也很高,这令课业算不上最佳的内马尔犯了点难,幸亏梅西和苏亚雷斯看起来并不介意把自己的笔记借给他抄。不过,梅西常常连自己的笔记都看不懂,久而久之,内马尔还是选择自己课上认认真真填写魔药和试剂的制作步骤了。

 

在决斗场上,跟内马尔随机匹配到的队友总是会比较嫌弃他的抗击打能力,好几次让他多走位,稍微躲闪一下对面的进攻,但这并不是什么特别大的问题。没过多久,大家就发现决斗俱乐部里面就多了个受人欢迎的面孔,是来自格兰芬多的七年级生莱奥诺·梅西。

 

出现在决斗场里的狮子相当多,而他们通常自带一种胜利者的荣光,梅西看起来倒是相当谦逊。即便出击速度并不算最快,可他总是以极其严谨的方式计算着魔力消耗和战斗节奏,并且没过多久就选择了跟内马尔组成固定的队友。

 

内马尔总是觉得梅西在决斗方面天赋异禀,跟他打球的能力简直不相上下,这家伙真是个该死的体能天才。他可以将有限的步数利用到最佳,对魔力的把控堪称准确到可怕,也可以仅凭几个细节,就轻易撬动局面的相互制衡,使优势倒向他们。

 

在对方每次召出气势汹汹的烟花时,梅西总能及时冲到他身边,以沉稳又冷静的语气说“统统加护”,将他们两个人都包括在银白色的保护罩下;如果另一边要处理的召唤物实在太多,他又可以灵敏地用水牢将生物们都紧紧捆住,让内马尔有余力去处理干净。

 

或许决斗场上的吊桥效应总是巫师学徒之间的一道坎,所有肾上腺素飙升的时刻,战斗的紧张感将他们浸在必须相互支撑的境地里,在那时候只有队友的存在、还有念出保护咒语时沉着的模样,才不会让他们感到那么孤立无援。

 

由此以来,每次心跳加快、呼吸急促,都好像伴随着那个注定站在身边的人,还有那些令人怀念的对视。只要看向彼此一眼,他们就好像已经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了。

 

所以,在他们搭档了两周、并且成功通过天衣无缝的配合走上殿堂决斗场之后,内马尔十分惊恐地意识到:噢,事实上,他已经无可避免地爱上了梅西!

 

 

 

 

-2-

 

 

 

新年将要来临的时候,霍格沃茨如火如荼举办了应景的舞会,不仅是为了庆祝未来,也是在缅怀马上结束的银白色冬季,所以又将它主题定为冬日颂歌,这听起来几乎像是那首“永恒的告别”。举办地点一如既往,在金色礼堂大厅,布帘和甜点处的桌布每天都会贴心变换成不同学院的主题色。

 

晚上开始之前,在校园外还会有烟火大会,学生们可以将祝福写进绽放在天空中的烟花上,据其他高年级学生说,那就像是匿名论坛墙,谁都可以选择将自己的表白和心声写进烟花里,其实还挺浪漫的。

 

在宴会开始前一周,内马尔就已经鼓起勇气,在某次晚餐之后跑到格兰芬多的长桌末端,拽着梅西悄悄问,可不可以跟自己一起去跳舞。

 

后者正忙着将南瓜饼塞进嘴里,还没来得及咀嚼下咽,像只仓鼠一样腮帮子鼓鼓的,有些茫然地盯着他,然后才慌张点点头。内马尔看得心里一惊,连忙拍拍他的肩膀,“慢点吃,莱奥,别急着回答,我真怕你被我吓坏了。”

 

这反而令桌边一圈人都笑了起来,阿尔瓦雷斯靠过来凑到梅西身边,对着有些不知所措的赫奇帕奇说:“嘿,你邀请他去舞会,真的吗?”

 

“是啊,”内马尔认真地说,虽然他并不知道为什么另一头的两个女生快要笑得从餐桌边滑下去了,“我觉得我舞技应该不会有那么差劲吧。”

 

一群小狮子笑了半天,最后有人说,“那就祝你好运了,我们期待你们的出场啦!”

 

这边的梅西飞快地干掉了最后一块南瓜饼,拽着内马尔到旁边说悄悄话,“内,其实我跳舞的水平很糟糕的。”

 

“这有什么?”内马尔反驳道,“你这么聪明,莱奥,肯定我一教你就会了。跳舞很简单的啊,你只需要去感受那个节奏……”

 

“不是,”格兰芬多有些紧张地说,他看起来甚至脸都红了,“之前几届舞会上,我总是会不小心踩到舞伴的裙子,后来她们都不是很愿意跟我跳了,所以五年级跟六年级的舞会我都没有出席。”

 

“可是你现在遇到我了。”内马尔撒娇般地说,与此同时他正开始心想,如果教会这家伙跳舞,那我一定是超级舞王了,“答应我吧,莱奥,我真的不想孤零零地去舞会。”

 

这令面前的梅西开始左顾右盼,显然也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了,他目光在不远处望着他们瞧热闹的格兰芬多们扫了一眼,这才迅速收回来,落到面前的人身上。

 

“好吧,我答应你。”他飞快地说,“但是让我们来点简单的曲目,不要什么弗朗明哥或者华尔兹,那太高难度了,我适应不来。”

 

“霍格沃茨校庆交谊舞呢?”赫奇帕奇眨着那双金绿色的眼睛,又问道,“它的男步很简单的,也很慢,你只需要稍微记一下顺序而已。我不介意为了你跳女步。”

 

梅西好像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反驳了,被最后这句话逗得笑意盈盈,他意犹未尽地上下打量了内马尔一会儿,然后才伸出拳头来。

 

他们碰了碰对方的手。“那就一言为定。”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内马尔终于深刻意识到为什么梅西不愿意去舞会了,倒不是因为这位马上毕业的级长的主观能动性不够强,也不是因为忙着参加决斗和魁地奇训练、以至于没时间参加这种活动,这都不是的……

 

最重要的原因,其实落到了一个本质性的矛盾上面:哦莫……内马尔心想,这家伙,是真的没有这个技能点啊!

 

虽然他一开始也没打算让梅西去学“帕蒂弗的凝望”或者“飞翔天际”这种难度的舞曲,可是即便是像“鹿铃轻跃”这种圣诞节舞曲,对梅西来说,似乎都不是很好掌握。即便是跳的女步,内马尔依然想不清楚为什么自己还是被踩了那么多次,可是偏偏每一次梅西都好像比他反应更大,就差立刻跳起来、大喊一声对不起了。

 

这令赫奇帕奇反而没了追究的脾气,只是憋着笑说:天啊,莱奥,你有进步了,你知道吗,这简直是难以置信的精彩。

 

梅西闷闷不乐地往他肩膀上轻锤了下,“撒谎要打草稿的。”

 

“哎呀,简单难度还是可以浅跳一下的啦。”内马尔乐呵呵地说,并不在乎自己的笑声多么滑稽,“谁说教不会别人跳舞的人,自己跳舞就不厉害呢?所以我还是比较优秀的舞者的,到时候你跟着我好好混就行了嘛。”

 

真的到了冬日舞会的那天,内马尔穿了套白色的巫师礼服,站在礼堂大门外庭院的大树下,四处张望着,还没来得及瞅见远处那一群嬉笑着路过的格兰芬多里,有没有他的舞伴;后一秒就被某个人匆匆拐住胳膊,往室内走。他这才定睛一看,并且意识到梅西穿的是暗蓝色丝绒外服,和里面同样色调的精绣马甲,甚至还煞有介事地别了个胸针上去。

 

他们一同走进大门里,站在入口处的小精灵手持花篮,毫不客气地往他们身上撒了两把玫瑰花瓣,“晚上好,先生们。”

 

“我记得,在开始跳舞之前,大家都会请舞伴喝点什么?”梅西问,与此同时他正有些好奇地东张西望,观察着其他人的举动,“我看不远处有些樱桃酒。”

 

“还是南瓜汁吧。”内马尔有些闷闷不乐地说,“这年头真的没有其他非酒精的选择了吗?”

 

梅西往他手里塞了热乎乎的马克杯,“快喝。”

 

几分钟后,他们站到了舞厅里,但绝对不是正中央的位置,否则在众目睽睽之下,不小心跳错可就太糟糕了。

 

可是他们身边还是为了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观众们,绝大多数是小獾和小狮子们在交头接耳、讨论八卦,“看他俩一起绊倒摔跤应该还是挺好玩的,至少脸看起来是赏心悦目,至于舞姿么……”接着大家就陷入了沉默。

 

也就是在那一瞬间,梅西一个踉跄,差点把自己大半的重心都挂在了内马尔身上,而后者正庆幸自己没有下意识后撤,紧接着就被对方的小腿勾住了。这令他们同时“啊”地叫了出声,“慢点慢点——”

 

接着就一同摔倒了。

 

“内,我们还是赶紧逃离这里吧。”梅西从赫奇帕奇身上用手支着爬了起来,坐直后,忍俊不禁地说,“否则要给格兰芬多的脸都丢光了。”

 

“你说得对。”内马尔发出了一声叹息,盯着头顶灿烂旋转的金色装饰,目光逐渐放空,“不过在那之前,可不可以先麻烦你起来下?虽然我不是很想说,但你真的快把我腰压断了。”

 

“噢,对不起。”梅西慌慌张张地跳了起来。

 

 

 

 

-3-

 

 

 

“你知道,我一直困惑了很久。”苏亚雷斯以那种真情实感的语气问道,“关于分院。”

 

“为什么?”梅西一下子没理解,他正对宾斯教授所讲述的魁地奇发展历史听得津津有味,羽毛笔在羊皮纸上记得飞快,不过苏亚雷斯非常肯定他在接下来一周就很快会忘光了。

 

“好吧,我觉得你很聪明,而且你家乡的主题色也是蓝色。”身边的拉文克劳七年级级长困惑地眨了眨眼,“但是你没有被分到拉文克劳。七年了,每次我在公共休息室里看书的时候,我都会听到有人在讨论这个事情。这简直像个八卦或者谈资一样。”

 

隔着一个走道,旁边的拉莫斯凑了过来,“我听到了拉文克劳这个词?”他穿着标识明显的蓝色校袍,那个鹰院的徽章在他胸前几乎闪烁着微弱的光,不知道他往上面加了什么改进版荧光闪烁,“我得说,颜色不能代表性格,而喜欢蓝色的人呢,不一定全都是高智商神经病。”

 

“虽然你就是。”梅西瞟了他一眼,“快坐好,宾斯教授要飘过来了。”

 

三个人立马缩回原位,正襟危坐。头顶的幽灵教授没抓到现行,只好轻咳一声,从面前慢悠悠地飘了过去,“希望某些快毕业的同学们,稍微注意一下巫师历史课的重要性。”

 

他们装腔作势地听了会儿课,不过谁都没有认真听讲,因为梅西注意到苏亚雷斯已经开始往课本上画小涂鸦了,一只挪威棘背龙幼崽正在1773年魁地奇冠军队照片下面耀武扬威,抻长脖子吐火苗,而老照片里的几个人看起来明显十分慌张。

 

“所以,为什么是格兰芬多?”下课后,甚至还没来得及收拾课本,拉莫斯就凑过来问。

 

梅西盯着自己课本上的署名思考了一会儿,于是开始决定胡编乱造一个答案出来,“有没有可能……是我的名字决定了我的出身。”

 

旁边的人凑过来,看着他校袍上刺绣的名字研究了半天,可是几个西语弱项选手纷纷被难倒了,“所以Messi是什么意思?”

 

直到话题中心的梅西无奈地叹了口气,“是Lionel啦,那是狮子的意思。”

 

一群认真的听众于是完全相信了这个答案的真实可靠性,纷纷发出“噢原来如此”的感慨,丝毫没意识到梅西偷笑得厉害。

 

“不说了,我看见内马尔了。”这位得意洋洋的格兰芬多级长说道,并匆忙地抓起装课本的袋子,从中开溜了。

 

 

 

他本来以为内马尔是专门来等他的,不过到门口之后,他才意识到对方只是碰巧站在那里、正跟同院的学弟聊天。里沙利松今年刚当上校报的记者,一头与内马尔相仿的金毛尤其显眼,他甚至在胸前挂了个便携巫师相机,正拿着个小本子记得认真。

 

梅西凑过去,像只好奇的小动物一样顺势加入了他们的谈话,“下午好,内。”

 

于是,他眼看着里沙利松的羽毛笔自动在本子上写下:格兰芬多级长梅西加入了谈话,并且十分友善地对内马尔表达问候,他的眼睛一直在看着这位英俊的赫奇帕奇级长。两位学长间的对视互动真是令人浮想联翩。

 

“稍微管管你的羽毛笔。”话是这么说,但内马尔看起来已经乐得不行了,“少写两句关于我们的八卦,不会让霍格沃茨校报购买率下降八成的。”

 

“好吧,好吧。”里沙利松把羽毛笔抓回了自己手里,现在它又是可控制的了,他又朝着梅西笑道,“下午好,我跟他刚聊到分院的事情。”

 

“这真是难以置信,”梅西瞪大眼睛,指了指教室里那几个聚在一起的同学,“我们先前也在谈论这个。”

 

“可是我被分到赫奇帕奇,是那么令人惊讶的事情吗?”内马尔有些委屈地说,“你们对我的评价让我觉得我是个很可怕的家伙。”

 

面前金头发的学弟立马掏出笔记,振声念道,“大家认为‘来自赫奇帕奇的六年级生内马尔是个极其乖张的坏男孩,尤其是那双迷人的眼睛,眯起来简直透漏着兼备了多情深情单纯和狡黠多重矛盾因素。蛇院的同学们纷纷表示,他有着这么标准的绿眼睛,为什么没有来到斯莱特林呢?’这真是个好问题,已经有大概三百位同学们,在校报匿名板上提出了类似的疑问了。”

 

他合上了小本子,梅西在他俩之间左右看了看,试探着说:“呃,苏亚雷斯刚刚跟我提出了一个可能性:也许你们被分到獾院是因为家乡那边人喜欢金色?”

 

两位巴西人同时扭过头来反驳道:“可是我们旗子上绿色的占比更多!”

 

“好吧好吧,”梅西举手投降,“那分院帽是怎么说的?

 

这令内马尔一下子像是蔫了一样,垂头丧气地说:“它觉得,我看起来就像个被欺负的料……这顶老旧的破帽子,别相信这个理由。”

 

“事实证明,你的确在某一场决斗上被除你武器针对了不下五次。”梅西认真地分析道,“这还不算其他的昏昏倒地和飞沙走石,也不包括被水牢和神锋追着的次数,你总是先被打趴下的那个。”

 

“而且你在每场魁地奇球赛上,都会被游走球至少击中两次,而且他们喜欢在你周围使用诱敌战术,这让你传球的空间被压缩了,我们队今年需要好好加强一下击球手的训练,光有优秀的传球手绝对是不够的。”里沙利松作为赫奇帕奇的魁地奇队员之一,非常严肃地提议道,不过他紧接着意识到这里还有个拉文克劳魁地奇队的成员,“噢,我是不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

 

“我倒是觉得‘那顶老旧的破帽子’说得挺准确的,不是吗?”梅西装作没听见,似笑非笑地问内马尔,后者耸了耸肩。

 

“难道不该是因为我太善良了吗?毕竟这才是赫奇帕奇的真谛所在。”他笑了笑,像小狗一样往梅西身边凑了点,仿佛撒娇般地说,“好了莱奥,让我们去练练倒传吧,别管那些什么见鬼的校报和采访啦!”

 

 

 

 

-4-

 

 

 

很多人都在好奇内马尔是怎么追到梅西的。

 

根据校报八卦记者里沙利松的羽毛笔记录:这件事情说起来,大概算是比较漫长的过程,不过当然是在梅西毕业前几个月就宣告追到的,不然异地恋可就太难熬了。

 

对于内马尔来说,这就是另一方面的考量了。他有时候会幻想,如果梅西真的去了弗拉察雄鹰队,那他又该去哪里呢?虽然目前已经有几支国际知名的欧洲球队向他发出了邀请,但是内马尔仍然是想跟梅西待在一个队里的,幸亏魁地奇内竞争更激烈的是找球手位置,而他们仍然可以一同做传球手。这件事情听起来或许也还没有那么糟糕;再不济,卡斯特罗布舍应该也会收留他的,毕竟这个坐落在巴西的魔法学校最缺一个能打进南美联赛的精英队伍。

 

扯远了,再来谈回关于告白这件事情,其实是闹出了些误会的。

 

不过,它无伤大雅,两位正主一般也都当作笑话讲讲:内马尔跟梅西表白了三次,最后一次他成功了。

 

至于前两次呢?根据梅西的说法是,太隐晦了,确实没有辨认出来那是情书、以及确实没有意识到那是来自内马尔的信件。

 

毕竟这位温柔又好脾气的格兰芬多级长,总是收获过很多次表白,而他总能以最无懈可击的方式委婉拒绝。直到,在某个冬季的清晨,当他睡意朦胧、打着哈欠,登上高高的塔楼、去到猫头鹰休息室的时候,脑子很显然地还不是很清醒。恰好也是那时候,有只灰羽毛的仓鸮衔着信给他,他接过来潦草地看了一眼,意识到这大概又是一封情书之后,他就扔到旁边去了,没有过多理会。

 

“我有喜欢的人啦,”他煞有介事地对那只看起来有些失望的仓鸮说道,“麻烦你告诉他哦,不好意思了。”

 

后来,直到他亲眼看见灰羽毛的猫头鹰轻轻扇动翅膀、落在自己男朋友的肩膀上的时候,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原来这件事情比他料想的更早发生了。

 

这些消息口口相传之后,就成了一些比较有趣的校园恋爱喜剧,在看见他们一同出入各个场合的时候,也常常会有同学们在后面发出真情实感的感叹。

 

但是最不可思议的事情还在后面。

 

在内马尔和梅西成功夺得冬季赛决斗的决斗杯冠军过后,次日的校报头条是梅西首次在决斗俱乐部上,亮出了自己的守护神。

 

那是只罕见的葡萄牙水猎犬,全身焕发着柔和的金光,毛发卷曲。它吐着舌头,仿佛露出了甜美微笑,一双眼睛眨动着,尤为可爱;而当它摇着尾巴、凑到内马尔身边坐下的时候,超过半数的心碎狮院女巫师们忽然意识到:可能自家级长早就在暗恋那个獾院的学弟了。

 

在成功捧着决斗冠军的金杯下场之后,内马尔坐在俱乐部的休息桌旁边喝水,他满头是汗,先前连着向三个队伍的对手发起挑战已经消耗了他太多的经历,天梯爬榜并不容易,外加天气寒冷,他感觉自己越来越吃不消了。霍格沃茨的南瓜汁仍然是一如既往的香甜,他慢吞吞地啜饮着,眼看见梅西左右手拿了两个小盘子,朝他走过来。

 

“心情如何?”格兰芬多将甜点放到桌上,坐到他身边,问道。

 

内马尔视线还在热闹欢呼的人群上漂浮,目光放空,不知道在思索些什么,“好极了。”他似笑非笑地看了梅西一眼,“有你在身边的感觉,很好。”

 

身边人点点头,似乎并不打算否认这个事实,因为他也感同身受。

 

他们陷入了一段时间的沉默,好在因为跟心爱的人待在一起,所以这感觉倒不算是尴尬难耐。两个人只是静静地并肩坐着,偶尔会有一两个记者过来拍张照,做个简单采访,再离开。在这一刻,梅西仍然可以感受到从内马尔身上传来的体温,它平静、安逸、真实。胸腔里有只蝴蝶,悄无声息地张开翅膀,缓慢飞走了。

 

这令他轻轻地叹了口气。

 

同时他决定鼓起勇气,主动提及到那件事情。“嘿,关于之前的那几封情书。”他有些懊恼地说,“内,我想说,我做得太糟糕了。”

 

“为什么?”内马尔眨着眼睛,轻轻歪头,显然有些困惑为什么他会在这种时候提及到那个无足轻重的小误会,“我并不会介意啊。”

 

“如果,”他斟酌着说,语气和神态都很认真,这也令面前的内马尔不自觉地坐直了身体,“如果我对你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你一定要告诉我。”

 

赫奇帕奇有些惊讶地笑了笑,眼睛亮亮的,赞叹般地说:“可是你已经很好了!”

 

梅西摇了摇头,“我只是害怕,对你而言,我还不够好。”

 

“今晚我不关心黄油啤酒和韦斯莱烟花,也不想谈论所有那些我们输掉的比赛,或是因为一些小小失误而导致学院杯里宝石流走;”内马尔站起身来,伸出手,抓住了梅西的,然后将对方从座位上拉了起来,他继续说道,“莱奥,忘记那些吧。就让我们来聊些快乐的、幸福的事情,或者来谈论一些伟大的人。”

 

“比如?”格兰芬多眨了眨眼,有些茫然地问道。

 

这令面前这位漂亮家伙得意洋洋地笑了起来,他接着伸出手去,在梅西胸口上轻轻一点。

 

他没有出声,只是比了个口型:你。 

 

 

 

 

即便在学校里对内马尔的分院归属一直有些小小的争议,不过,在梅西眼里,其实他的恋人一直都是很温柔体贴的宝贝。

 

这个钟爱各种奇怪衣服搭配和精致首饰的赫奇帕奇,或许外表上看起来乖张了点,但他也会在两个人外出探险、一起过冰河的时候,主动伸出手来说:“来牵着吧,莱奥。”就算他们在去往霍格莫德村的路上,遭遇了风雪的突然袭击,内马尔也总会及时在雪地里面脱下巫师外套,给他好好披上。虽然梅西心里会默默想着“校袍披风本身也只是薄薄一层,不保暖的啦……”不过他每次都还是会好好穿上,以此不辜负男友的关心。

 

相处久了过后,如果再有身边的朋友提出了“Is Neymar gay or Hufflepuff?(内马尔是gay还是赫奇帕奇)”之类的提问,梅西肯定会走过去,一脸严肃地说:“这么可爱的人,怎么会不是闪闪发光、人美心善、忠诚温柔的赫奇帕奇呢!”噢,当然还不要忘了,“显然他也是我的男友啦!”

 

霍格沃茨在春季举办了盛大的开春庆典,全校上下都是热烈的暖色装点,树上开始挂各式各样的小礼物和学生们亲笔写下的心愿小纸条,什么都是五彩缤纷的。

 

对于绝大多数聚集在庭院或是魁地奇球场的同学们来说,这一切都是如此欢快而热闹,就连即将到来的烟花庆典,也显得格外令人期待。

 

同样,在这样特殊的时刻,梅西横跨大半个球场、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他手里紧紧抱着刚织好的黄绿色针织帽,昨天晚上他经历了一番“奋战”,室友说你用魔杖操纵麻瓜的针线的动作真的很狼狈,他反驳道我只是在这件事情上比较笨手笨脚罢了。

 

可是那又能怎么样呢?格兰芬多大多都嘴硬,所以当梅西气喘吁吁、两眼含笑地出现在内马尔面前时,对于这个可怜的赫奇帕奇,他接下来的命运就已经被注定了。

 

梅西毫不客气地抬起手,将那顶帽子给内马尔严严实实地戴了上去,一下子力道太大以至于遮住了半边额头甚至是眉毛,直到对方那用赭色石和姜粉熬制后的染发灵刚做好的金头发,也被罩在了帽子下面。这位赫奇帕奇级长,显然没能逃过被丑兮兮的针织帽支配的命运,他手忙脚乱地戴正了,这才露出下面那双灵动轻快的金绿色眼睛。

 

“老天,莱奥,”他看起来并没有被恶作剧后的不满,相反,他露出了一个大大的微笑,“谢谢你,我真喜欢这个礼物。”

 

“你知道,我本来差点就给你买一个霍格莫德自刻的小狗牌了。”梅西兴致盎然地说,“但是我又想,什么比得上一顶帽子呢?我的意思是,内,它毕竟是我亲手做出来的。”

 

内马尔在原处弯着腰笑了半天,或许节日氛围的浸染、周围人群热情的起哄,已经不再是令他们如此开心的主要原因了;再或许,正是因为被男朋友这样关照,他才感到了这种前所未有的幸福。

 

 

 

 

 

 

End.

 

 

 

 

 

 

 

 

 

 

 

 

 


【哈贝】忏悔节洗礼(下)

*国王哈兰德x猎魔人贝林厄姆

*历史知识薄弱且不具参考性 绝大部分地名、人物、战争都参照巫师3的设定 也包括猎魔人可以通过美德鉴定后受封成为骑士 该设定也算是看了投稿546后的胡言乱语产物(

*总之祝食用愉快

 

 

 

 

Summary:

 

当骑士终于回到故乡时,他望向北方山脉和雅鲁加河,沉默了很久,最后只是说:“他们都告诉我,不要爱上国王;可我只会在一些特定时刻想到你——除你之外,别无他物。”

 

 




(上)


 

 

-3-

 

 

 

事实并不如同他们在一开始就约定的那样;相反,贝林厄姆在王宫留了下来,停驻很长一段时间。安格林并不是一个危机四伏、凶险可怖的国度,它湿度宜人、四季如春,临近漫长的雅鲁加河流,也因此被赋予了格外多的文化意义与生机。

 

流浪的猎魔人在这里,找到了一个可以短暂停留的家。

 

他终于可以被挂念,或是毫无顾忌地将目光系在另一个人类身上,即便他是身披荣光的国王。他的金发比头顶王冠更加令人印象深刻,那双绿眼睛在因微笑而弯起时,如同沉静的绿叶装点上了桂冠。

 

可是,平日里绝大多数时刻,哈兰德并不会穿着那套厚重而繁华的服饰走来走去,他更像是乖张叛逆的,几乎带了些野性的感觉。

 

这或许也是是为什么贝林厄姆对他心生一点没来由的痴迷。

 

午后,他们一起去打猎,换上便装的哈兰德看起来有些慵懒,大概是因为他们还没有接近目的地。而等差不多到时候了,他便警觉地挥挥手,在棕马上伏低身体,而坐骑也极其听话,将脚步声压轻,直到最灵敏的耳朵也无法觉察他的存在。

 

接下来就是一击毙命的时刻。

 

哈兰德拉弓的模样冷静至极,动作轻巧可是驾驶迅猛。猎物发出一声痛呼,头颅垂下,拖着不稳的步伐钻入树林。他很快翻身下马,追寻着斑驳血迹向前。他们并没有走很久,或许是因为箭矢射出的力道极大,它很轻易地就刺进了关键血管。

 

在哈兰德正要靠近那头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雌鹿时,贝林厄姆突然觉察到了点什么。

 

不远处好像有其他的生物在走动。情急之下,猎魔人急忙伸手过去,碰了下哈兰德的肩膀,后者似乎没意识到,像只被激怒的猫那样,因为被挑逗了尾巴尖所以气愤又冲动,回过头来朝他低低地嘶吼一声。“动作轻点。”贝林厄姆连忙压低身体的重心,随着他那样屈膝,“旁边有野狼。”

 

这好像才让哈兰德从猎物身上稍微收回了点注意力,也随着他的样子,凝神静听。在他们不远处的灌木丛中,传来些许轻微的响动,爪子踩在松软的落叶堆上,皮毛在窸窸窣窣地扫过树干,灰白色的尾巴在其中若隐若现。

 

“你说得对。”他承认道,声音很轻,“那就让我们在这附近等一会儿吧。”

 

草丛间的声音很快就消失了,也许它们成群结队地急着前往下一片地域,那里有更多的狩猎机会。春天到了,母兽会带着幼崽出没于草原之上,视野辽阔,方便追逐奔跑。安格林的二月总是生机盎然,不缺机会,人类与自然永恒地共存着。

 

贝林厄姆走到倒下的动物边,回过头来,看了一会儿仍然蛰伏在原处的哈兰德。

 

“我想这里安全了,过来吧。”

 

哈兰德闷闷地“嗯”了一声,这才从草丛中钻出,走过来,拽住猎物的头部,往后拖。他没有说什么,肢体动作生硬而蛮横,但是猎魔人很敏锐地觉察到了什么。

 

深色皮肤的男人思索片刻,然后恍然大悟。

 

“你生气了。”贝林厄姆很肯定地说,与此同时内心又有些想笑,这家伙生闷气的时候居然不会表现出来。

 

“是有一点。”身边金发的国王扭头看向他,“你怎么看出来的?”

 

“这不是很明显么?”他走过去,帮哈兰德一起拖拽着重物。现在他们又是同一立场了,但愿如此。

 

“嘿,只是因为我提醒了你一下‘不远处有危险’,并不意味着我不能百分百信任你的能力,好吗?”他以一种安慰般的语气说,“我这是在担心你。”

 

“你觉得我会这么轻易就被干掉吗?”哈兰德看起来心情也好了些,至少他的表情没有先前那么僵硬了,“不过你说得有道理。我想我会学着适应跟你相处的。”

 

 

 

 

他们朝着夕阳的方向,往城堡的方向走去。贝林厄姆一直认为,无论驰骋与否,站在安格林的平原之中骑马、抬头望向西边的感觉很好,金色的建筑被衬得熠熠生辉,闪闪发光,在更远处还有一些农庄,牧民们正慢吞吞地将羊群赶回圈内。

 

这个世界在表面看上去是如此平静,却总会有一些燃烧着的地狱,在战火纷飞的国度,正有人民在受苦受难,忍耐着无法言喻的折磨。贝林厄姆心想,这样的对比何等冲突,又是如此令人于心不忍。也许他们正需要一位猎魔人的到来,让他们从战争中得到自由、得到解脱。

 

“所以……”他突然想问,于是就任由胸口的声音那么脱口而出了,“我很久之前,就听闻过关于你的事迹了。其实,我之前一直非常好奇你是什么样的人,不过我现在可能也没有答案。”

 

“我一直很想去往迦南。年轻的时候,我甚至想要做个海盗,但是所有人都认为我离经叛道,所以我只能留下来了。曾经我真的以为,也许我命中注定不属于这里。”哈兰德突然感慨道。

 

“现在呢,它有什么改变吗?”

 

哈兰德笑了笑,“这说来很奇妙,渐渐地,我意识到这样的生活还不错。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让我发生了改观。也许是你。”

 

这让猎魔人一时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幸亏哈兰德没有看向他、而只是沉默地望着地平线。贝林厄姆心里轻轻地叹了口气。

 

“你希望我待在这里吗?”他问,“为了你。”

 

“没有人应当有权利要求一只飞鸟留下,”国王说道,他语气平淡,只是挺直了胸膛,在冷冽晚风中,他依旧骄傲地扬起头,“用牢笼困住飞鸟的行为是不道德的。我知道猎魔人注定流浪,这是百年来不变的事实。如果你要去哪里实现你的使命,我不会拦住你。”

 

“陛下,你有什么请求吗?”贝林厄姆第一次以这样的方式称呼他,难道是因为突然意识到两个人之间隔着的地位上的差距、才会想要表现得如此毕恭毕敬吗?好像也不是,这更像是他在试图以最后的方式作挽留,至少也不要留下遗憾,“说出来吧,我会想办法满足你的。”

 

哈兰德将骑马的速度放慢了些,扭头望向他。

 

“马上就要忏悔节了。”绿眼睛的国王此刻放缓语气,又轻轻地说,“到那一夜,我们可以尽情狂欢。如果在黎明之前,你仍然决意想要离开,那就让它实现吧。”

 

 

 

 

 

-4-

 

 

 

 

忏悔节来得很快。在大型篝火被架起之后,人们纷纷来到了大广场上,在最边缘有些商贩支起小摊,兜售酒水与食物。无论年龄或种族,所有人都穿着相似的衣袍,来到这里,等待大主教的演讲。

 

或许,一年中只有这些时刻,永恒之火的意义不再是烧死邪恶,而是拥抱一切。术师们也会纷纷现身,以一种滑稽的方式表演戏法,逗得周围人惊呼连连,随即大笑。

 

贝林厄姆摘下兜帽,侧过头,望向身边的国王。后者跟他一样,一身黑袍,只是没有摘帽子,任凭阴影遮住他眼神里的情绪。

 

“所以,你并不打算知会这里的人们,你过来了是吗?”

 

哈兰德伸出手,轻轻揽住他的手臂,然后举起食指搭在嘴唇上,轻柔地“嘘”了一声。

 

“没有意义这样做。”他放下手,左右看了看,避免撞到其他人的同时,将贝林厄姆往自己怀里搂紧了点,“我特意跟人说,让我在卧室里好好休息一天,但实际上,我傍晚之前就偷偷骑马溜出来了。”他为此忍不住地坏笑起来,双眼微微弯起,几乎像只狡黠的生灵。

 

“你知道吗?其实我觉得你做得没错,”深皮肤的男人忽然正色道,“这样,如果我要将它称作是一场约会的话,那么除了我们之外,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其他人知道‘我爱你’了。他们说,爱上国王可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你可以崇敬他,你可以效忠于他,你可以将自己的性命分出去给他;可是千万不要激烈地爱上他,因为这注定不幸。”

 

“有没有不幸我不知道,”哈兰德慢吞吞地说,他正在目不转睛、盯着眼前的人,目光沉静专注,“但在知道你也爱我的时候,我深深地觉得,我也还挺幸运的。”

 

“受洗典礼要开始了。”贝林厄姆转过身去,和其他人一样,望向祭坛中央。哈兰德盯着他的后颈看了会儿,眼神仿佛一条灰狼那样,安静却富有压迫性。有好几次,贝林厄姆几乎感觉到自己心跳得格外快,但仔细想想,这也是正常的事情。

 

“所以……你离开这里,是为了去拜访其他国度,看看那里的人民是否也过得如同安格林一样安详?”

 

猎魔人点了点头。

 

“这个理由不足以打动你吗?”

 

哈兰德歪着头思考片刻,他这样看上去格外像一只大狗,目光困惑,聆听的方式却认真坚定。

 

“我会等你的,可我也不是圣人,做不到再次随意地放走心爱的人,毕竟,你知道我们这些做君王的,总是可以放任自己的贪心,而去肆意将心上人永远地留在身边。”国王说,与此同时他拽过对方的手,往里面塞了个什么小东西,“等你回来的时候,来找我。我即日将封你为骑士,这样的话,你就不能离开了。”

 

“听起来挺美好的,我尊敬的陛下。”贝林厄姆感叹道,看向手心,一块蓝宝石静静地躺在那里,随着金线一起。“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什么也不必说。”

 

哈兰德握住他的手腕,将人往后带了点,现在他们远离广场正中心的人群,站在外围,静静地看着这一切。

 

风吹过了他们的胸膛,带着一种活着的力量。在更远处,仍然有其他的火光若隐若现,那里也许是战火绵延,再或许跟他们一样,正是其他的城邦热烈庆祝着忏悔节的到来。在这一天,人们要消耗完所有的酒水与油脂,将美食搬上桌,载歌载舞,尽情狂欢,任凭星空罩下来将他们的世界牢牢压住,也不会过问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他们又将何去何从。贝林厄姆忽然想要将头仰得更高一点,这样他的眼泪或许就不会流下来。

 

可他还是哭了。

 

 

 

 

离开了旅居多年的山脚之城过后,贝林厄姆已经不记得自己去过多少地方了,他到访过凯尔莫罕,并与居住在那里的一位猎魔人维瑟米尔聊过手中银剑的由来。

 

对方笑着说,狮鹫派最看重的品质是勇气和决心,同时也象征着不被世俗认可的君王。哈兰德并非前任亲王的血脉,所以在争夺王位这条路上历经千辛万苦,还有数不尽的算计,可他仍然设法活了下来,并且成功登上了王座。这是个命中注定的事情。

 

由此,通过狮鹫派设计蓝图所制成的那把剑,也成了哈兰德最珍爱的银剑。不过,维瑟米尔又感慨道,现在它换了主人,也好,在国王的爱人手中斩落魔物的头颅,总好过摆在王宫内徒劳闪烁光芒。

 

贝林厄姆继续往北走,辗转于各个城邦与国度之间。他所经之处,人们称赞他是来去如风的骑士,充满正义感,赶走野兽与恶龙。唱诗人开始沿着河岸歌颂他的故事,路边酒馆里也能容下他的传奇。

 

贝林厄姆看过了太多人世间的痛苦与哀鸣,而他也斩断了许多邪恶的根源。这不是一趟毫无疑义的旅程,只是,在路上的时光常常孤身一人。虽然猎魔人习惯了长途跋涉,也并不会过多地感到孤独,可在深夜赶路、抬头望向星空的时刻,不知为何,他总是会想起哈兰德那双灰绿色眼眸中细碎的微光。

 

猎户座在夏季变得难以辨认,巧妙地融进了其他众多的星辰之间,不过总有吟游诗人的歌声会将它们一一传唱。命运如此奇妙,而两个人之间的羁绊,从来都无法被解读。

 

而此刻,星空正在低声呼唤着:回来吧。

 

忍冬花盛开又凋零,回到安格林,回到你注定愿意为他收起翅膀的平原,回到国王的身边吧。

 

而此刻,骑士终于回到故乡,翻山越岭之后,他垂目望向南部青绿色平原,还有那漫长的雅鲁加河,忽然露出微笑。

 

他们都告诉我,不要爱上国王;可我只会在一些特定时刻想到你——除你之外,别无他物。

 

 

 

 

或许这能解释命运女神的传说了。她们挥舞双手,为生命之树泼洒圣水,随后又在风中起舞,只是斯考尔德性情古怪,将命运之网撕碎,于是世界上出现了许多矛盾的事情。有人时而糊涂、时而聪明,有人时而勇敢、时而怯懦,有人多才而命短,有人碌碌无为却长寿。

 

这也注定了他们的命运,一方心向远方却也想要找到安乐窝,另一方坐拥象征了迦南之地的一切金银财宝,但还是选择了在安格林等候归巢的鸟。

 

哈兰德在黎明的时候起来迎接了他,以一个紧紧的拥抱和贴在耳边的吻。

 

“欢迎回来。”他说,“我的骑士。”

 

贝林厄姆露出一个比流泪更游刃有余的笑容,“为您,永远如此,我的陛下。”

 

他们聊过几句,短暂分开片刻。骑士换上一身崭新盔甲,在众人注视之中,跨过殿堂的柔软地毯,走上前来,静静地看着面前身披金光的国王。两人距离逐渐靠近,就像心脏永恒不变地拥有左右心房。而他甚至都不需要说话,就可以从对方眼中看见暗涌的海洋,它温暖、踏实、平稳,让人想要一辈子就这样下去,收起双剑,停止流浪。

 

他沉默片刻,最后只是说:命运相连的人,注定会找到彼此。

 

 

 

 

End.

 

 

 

 


挺尴尬的 为什么lof自动把一篇文给我发了两遍。。。【无语凝噎中